福建省南安市山辉石业有限公司年产大理石板30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福建省南安市山辉石业有限公司年产大理石板30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福建省南安市山辉石业有限公司选址于南安市水头镇水头滨海石材加工集中区蟠龙大道36号,拟租赁福建省南安市嘉丰石业有限公司场地及现有厂房建设石板材的生产加工项目。项目总投资200万元,聘用职工5人,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夜间不生产),年产大理石板30万平方米。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
(2)对于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
(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公众参与途径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四、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省南安市山辉石业有限公司、陈先生13665920222
环评单位:福建海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小朱0595-22127448
福建省南安市山辉石业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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