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全磊光电化合物半导体外延片/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全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磊光电化合物半导体外延片/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选址位于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13-04下潭尾北片区万家春路与翔安北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项目计划投资73300万元,用地面积36177.112平方米,用于生产砷化镓、磷化铟外延片/芯片。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全磊光电化合物半导体外延片/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建设单位:全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13-04下潭尾北片区万家春路与翔安北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工 13960234158
电子邮箱: liusd@Epihouse.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厦门尚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工 0592-5133616
电子邮箱:453809309@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含委托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网上公示、收集公众意见)→报告送审→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报主管部门批复。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省、市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项目建设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项目规划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和营运期对项目所在地的生态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社会环境等产生的影响,从工程建设方案、产业符合性和选址合理可行性、“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的角度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及提出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路链接
见附件。
六、公示期:10个工作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①邮寄信函
②发送电子邮件
③电话联系。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公示单位:全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月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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