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志矿业矿井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司投资建设的宏志矿业矿井改建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已确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拟委托福建明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今对本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开,征询公众意见,特此公告。
一、项目概况
宏志矿业矿井改建项目位于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林畲镇岭干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新购置风管、水管、电填、“六大系统”等设备,改建井巷4千米、新开井口1个、通风天井460米、水泵房及水仓、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中转场地等建筑物。年开采萤石矿6万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清流县宏志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林畲镇岭干村
联系人:范先生;电话:13960541342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福建明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工;电话:13705945783;邮箱:274546087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通过邮箱、寄件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公开单位:清流县宏志矿业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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