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以及福建省环保厅转发文件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晋江乐康医院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内坑镇柑市村锦丰路2-1号,主要从事精神康复服务、社会看护与帮助服务,是一家精神病专科医院;项目系租赁“福建省晋江市内坑和兴鞋塑有限公司”闲置房屋,院区占地面积约为5982m2,租赁使用建筑面积约20279m2;项目投资300万元,设置精神科、内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预防保健科、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未设置传染病科;年接待门诊量约1000人次,建设规模:床位数量490张。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医疗病房废水、门诊废水、医疗检验废水、医护人员生活废水、食堂废水及其他未预见废水,医疗病房废水、门诊废水、医护人员生活废水、食堂废水及其他未预见废水先分别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再经地理式污水处理设施采取“调节池+A/O+次氯酸消毒”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晋江市西北片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医疗检验废水作为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外排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及食堂油烟废气,恶臭废气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22m的排气管,引至屋顶排放。油烟废气经收集后由静电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通过一根高22m排气筒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空调外机、水泵房、风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均产生噪声,人员的活动将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隔声与自然衰减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
院区、病房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设医疗废物暂存间(同时作为危险废物暂存间使用),医疗废物收集后转移至相应的医疗废物专用收集桶,置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存放于防渗托盘上,定期交由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投加石灰消毒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由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废输液瓶、废输液袋分类收集暂存于输液瓶(软袋)暂存间,委托泉州水天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置。厨余垃圾、废油脂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有厨余垃圾处置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固体废物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晋江乐康医院
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内坑镇柑市村锦丰路2-1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377967008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了解项目周边人员对项目建设的支持态度、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以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5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通过信函、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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