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晋江宏洋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PET收缩膜300吨、离型纸1000万平方米、不干胶膜150万平方米、标签1.2亿只项目目前正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对本项目以下信息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福建晋江宏洋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PET收缩膜300吨、离型纸1000万平方米、不干胶膜150万平方米、标签1.2亿只项目位于泉州市晋江市经济开发区(安东园)辅仁路18号,属新建项目,本次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租赁已建厂房5257.35m2进行生产,拟建设制膜车间、印刷车间、涂布车间及其他公用及辅助工程。预计生产能力为年产PET收缩膜300吨、离型纸1000万平方米、不干胶膜150万平方米、标签1.2亿只。拟招聘职工30人,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约300天。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福建晋江宏洋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联系电话:18876506966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现场调查、监测、资料收集等手段取得环评工作所需基础资料,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情况等,提出相应的防治、减缓、保护措施,预测其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结合环保法律法规、当地规划、公众参与等从环保角度对项目建设的工艺可行性、环境影响的可接受程度以及选址合理性给予评价。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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