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安市锦兴石材有限公司环评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年增产30万平方米大理石板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年增产30万平方米大理石板材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滨海工业区(水头滨海石材加工集中区),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总占地面积13179.7平方米,年总产大理石板材30平方米、花岗岩石板材6万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省南安市锦兴石材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滨海工业区(水头滨海石材加工集中区)
联 系 人:小陈
联系方式:546142918@qq.com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
(2)对于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
(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年增产30万平方米大理石板材项目”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年增产30万平方米大理石板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反映。
信息公示单位:福建省南安市锦兴石材有限公司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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