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07年16日)以及《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2013年11月14日)中的相关规定,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年增产钢结构1000吨项目
建设单位:泉州市吉泰钢结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官桥镇周厝村田墘120号
建设项目概要:项目利用自有厂房进行生产,建筑面积约4610平方米,项目新增投资200万元,年增产钢结构1000吨,改扩建后,年总产钢结构6000吨。项目职工定员50人(均外住),年工作日300天,日工作8个小时。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1、严格按照现行有效的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深入分析,计算各污染物的排放量;
3、调查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情况;
4、针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治理设施和监督管理办法,并对污染治理方案及采用的环保措施进行经济、技术的可行性分析;
5、结合公众意见落实到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当中;
6、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范围主要为建设项目周边的居民及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征询事项:
1、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程度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
2、公众针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提出其他的意见或建议。
四、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泉州市吉泰钢结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蔡总,13860765086
五、项目评价单位
建设单位:福建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林工,18965696020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文章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