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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美仙瓷土加工厂(普通合伙)年加工瓷土1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日期:2021-11-22 10:07:34 发布者:丑丑 访问量:414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永春县美仙瓷土加工厂(普通合伙)年加工瓷土1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永春县美仙瓷土加工厂(普通合伙)年加工瓷土1万吨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介福乡紫美村,项目总投资50万元,厂房建筑面积约3696平方米,年加工瓷土1万吨。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春县美仙瓷土加工厂(普通合伙)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介福乡紫美村

联系邮箱:1249733967@qq.com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

(2)对于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

(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永春县美仙瓷土加工厂(普通合伙)年加工瓷土1万吨项目”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永春县美仙瓷土加工厂(普通合伙)年加工瓷土1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反映。

 

信息公示单位:永春县美仙瓷土加工厂(普通合伙)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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