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安市祥和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大理石15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福建省南安市祥和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大理石15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福建省南安市祥和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大理石15万平方米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前坂村东片区322号(出口工艺石加工集中区),项目总投资300万元,项目租用厂房面积1725平方米,年加工大理石15万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省南安市祥和石材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前坂村东片区322号(出口工艺石加工集中区)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306951107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
(2)对于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
(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福建省南安市祥和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大理石15万平方米项目”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福建省南安市祥和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大理石15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反映。
信息公示单位:福建省南安市祥和石材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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