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因此,依据相关文件要求,融信(福州)置业有限公司海月龙峰项目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通过调查报告可知,融信(福州)置业有限公司海月龙峰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相关调查活动可以结束。现将融信(福州)置业有限公司海月龙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融信(福州)置业有限公司海月龙峰项目位于福州市仓山区鼓山大桥连接线南侧,福峡路东侧,鼓山大桥南线地块二。项目场地中心点经纬度为北纬26.026740°,东经119.342700°。本地块总面积123228m2,场地划分为三个地块,面积分别为:A地块14407 m2、B地块49055 m2、C地块59813 m2。
1994年前本地块主要作为农业用地,种植蔬菜、水稻等,1994年后逐渐建设成为居民宅基地至今,场地历史内存在三家工业企业,分别为福州柯宝建材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佳顺塑料制品厂,旺达鞋材厂。2019年12月开始征迁工作。现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居住混合功能用地(R1_B2_R2)及居住商业综合用地(R2_B1)。
二、调查内容
本次场地环境初步调查范围为融信(福州)置业有限公司海月龙峰项目整个工程用地范围,包括地块A、B、C。总占地面积约为123228m2,地块A面积为14407 m2,地块B面积为49055 m2,地块C面积为59813 m2。调查对象包括地块区内土壤、废弃构筑物、地下水等,以及地块所在水文地质单元中的地表水及地下水。
根据该场地历史及现状,结合场地卫星影像资料,经现场踏勘,进行污染区域和污染物识别,认为该场地生产过程可能涉及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等、农药类等污染;场地内可能的污染区域主要为三家工业企业所在区域。
因此为了进一步确认场地内土壤和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对融信(福州)置业有限公司海月龙峰项目地块开展现场采样与实验分析工作。
最终编制《融信(福州)置业有限公司海月龙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技术支撑。
三、调查结果
1、本次调查在场地地块内共设置了23个土壤监测点位、1个对照点,现场共采集土壤样品70个(不含现场平行样品、运输空白样和全程序空白样),检测项目包重金属和无机物(7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和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农药类(6项)、pH值及石油烃。根据土壤采样调查结果,总结如下:根据土壤采样调查结果,总结如下:调查地块所监测的土壤样品中7种重金属和无机物元素、27种挥发性有机物元素、11种半挥发性有机物元素、6种农药类指标、pH值指标及石油烃,所有污染物均没有超过《土壤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指标》(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总体上看,地块内土壤环境未因工业活动而受到明显污染。符合后期用地规划要求,可用于住宅及商服用地开发。
2、本次调查在对照点及调查区域内共设置了7个地下水采样点位,检测项目共23个因子。根据地下水采样调查结果,总结如下:该场地地下水总体情况一般,地下水属于Ⅳ水质;对照点及调查区域内监测点位地下水各污染物监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Ⅳ类标准限值,调查范围内地下水环境不受原居民生活及企业工业生产活动影响。
3、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号)中规定:“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确认超过有关土壤环境标准的疑似污染地块,称为污染地块”。本地块场地环境调查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和相关导则开展,调查结果显示,相关土壤监测项目检测值均未超过本地块的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项目所在地下水总体情况一般,调查区域内监测点位地下水各污染物监测指标均符合Ⅳ类水质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相关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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