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宝石路以南、宝莲路以东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漳州市芗城区宝石路以南、宝莲路以东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了解漳州市芗城区宝石路以南、宝莲路以东地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受漳州金投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厦门通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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