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对“福建南安市新江泉石粉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年加工再生石粉浆20万吨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福建南安市新江泉石粉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年加工再生石粉浆20万吨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郭前村,工程总体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建设性质为新建,本项目环评报告表设计年加工再生石粉浆20万吨,实际项目建设规模为:年加工再生石粉浆20万吨。项目的工程组成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环保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水喷淋、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化粪池、废水暂存池、垃圾收集桶等。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项目运营时职工生活污水对纳污水体的影响;
(2)项目运营时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项目运营时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项目运营时生产固废及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建设项目主要环境保护设施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由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西侧农田灌溉,不外排。
(2)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水喷淋设施处理后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来源主要为运营期间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建设单位通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并采取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杂质、铁粉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相关企业加工回用。
(四)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南安市新江泉石粉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郭前村
联系电话:1249733967@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了解项目周边人员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支持态度、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具体要求以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4月15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通过电话、信函、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福建南安市新江泉石粉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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