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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台商投资区一宗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H2021-11号、12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2-06-06 16:46:18 发布者:wsd9735 访问量:341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充分了解泉州台商投资区一宗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H2021-11号、12号宗地)污染现状及存在的环境风险,泉州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委托我单位(福建省泉州工程勘察院)进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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