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环保局转发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通知》(泉环评函〔2016〕13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进行福建省南安市恒盛仿瓷餐具有限公司密胺餐具生产项目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福建省南安市恒盛仿瓷餐具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安市省新镇扶茂岭工业区
建设性质:扩建
总 投 资:100万元
二、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废水
洗桶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纳入南安市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一级A标准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南安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放。
②废气
项目颗粒物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可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4及表9非甲烷总烃相关排放标准限值以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甲醛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项目废气排气量小,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小,环境空气质量达功能区标准。
③噪声
项目经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后,可确保运营期车间厂界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因此,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处理达标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④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通过加强环境管理,注意固体废物的收集,使固体废物能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和处置。固废经采取有效措施,不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具体反馈意见。
四、具体联系方式
单位:福建省南安市恒盛仿瓷餐具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张 联系方式:1175818084@qq.com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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