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其他公示
长泰区武安镇鹤亭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长泰区武安镇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武安镇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2-09-05 10:11:05 发布者:sxj557520 访问量:425 收藏

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人民政府委托漳州向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长泰区武安镇鹤亭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长泰区武安镇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武安镇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长泰区武安镇鹤亭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长泰区武安镇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武安镇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位于长泰区武安镇鹤亭村江山名筑西侧,地块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24.38094°N,117.45359°E,占地面积为4699.67平方米,土地历史用途为农用地,根据《长泰区武安镇鹤亭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拟变更为行政办公用地(A1)。

二、调查内容

通过对项目地块及其周边区域的用地历史与现状利用、自然环境情况等资料的收集与分析、现场勘查、人员访谈等方式,识别项目地块潜在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情况。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25.1-2019)相关调查工作内容与程序,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为排除不确定因素,在现场勘查过程使用X射线荧光快速检测仪(XRF)、光离子化检测仪(PID)等快速检测设备对项目地块土壤进行现场快速检测;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分析并编制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经对项目地块开展历史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等调查工作,确认项目地块及周围区域无明确的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项目地块内快速检测点位的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本次第一阶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工作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968322247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绿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总     联系电话:18960109699


文章评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