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漳华东路以北、龙江北路以西用地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委托福建省永正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对漳州市漳华东路以北、龙江北路以西用地02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该地块调查情况公示如下:一、项目概况漳州市漳华东路以北、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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