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区高铁片区刘厝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一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莆田市秀屿区铁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我司对秀屿区高铁片区刘厝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调查情况公示如下:一、项目概况秀屿区高铁片区刘厝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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