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快捷健康驿站(官桥)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安溪县兴泉铁路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我司对安溪快捷健康驿站(官桥)项目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调查情况公示如下:一、项目概况安溪快捷健康驿站(官桥)项目选址于安溪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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