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社会福利中心(二期)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漳州市龙海区社会福利事业中心委托我司对龙海市社会福利中心(二期)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调查情况公示如下:一、项目概况本次调查地块位于漳州市龙海区榜山镇...
文章评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