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中心三期二地块(澜庭二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及南平市相关文件得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南平世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永正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对新城中心三期二地块(澜庭二期)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该地块调查情况公示如下:一、项目概况新城中心三期二地块(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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