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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鑫宝橡塑有限公司鞋底及片材生产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公示
日期:2022-11-07 20:05:42 发布者:丑丑 访问量:337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对“泉州鑫宝橡塑有限公司鞋底及片材生产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泉州鑫宝橡塑有限公司鞋底及片材生产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仙塘社区泰新街68号,主要从事鞋底片材和鞋底的生产加工。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租赁厂房占地面积约11864平方米。年产EVA发泡鞋底片材5000t/a、EVA发泡鞋底100t/a、橡塑发泡鞋底片材1000t/a、橡塑发泡鞋底100t/a。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项目运营时职工生活污水对纳污水体的影响;

       (2)项目运营时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项目运营时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项目运营时生产固废及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建设项目主要环境保护设施

        1、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处理。

       2、项目开炼、挤出、出片、发泡废气经“集气罩+高效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密炼废气经“集气罩+脉冲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锅炉燃烧废气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

       3、项目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选用低噪的运营设备;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定期润滑,防止设备运转不正常噪声异常增高。

      4、项目在厂区内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原辅材料外包装物由相关厂家回收利用;边角料、不合格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材料使用;废活性炭、喷淋塔循环水按危险废物的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并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四)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鑫宝橡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仙塘社区泰新街68号

联系电话:1249733967@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了解项目周边人员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支持态度、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具体要求以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2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通过电话、信函、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泉州鑫宝橡塑有限公司

202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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