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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第六实验幼儿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日期:2023-01-16 17:07:54 发布者:YYY77 访问量:409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01.0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修复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和《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2020〕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农用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在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了解地块及周边土壤和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问题,以避免给后期土地利用带来不利环境影响。为此,晋江市人民政府罗山街道办事处委托泉州市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晋江市第六实验幼儿园地块位于晋江市罗山街道山仔社区,环村北路北侧,十五号路南侧,总用地面积10000m2,中心经纬度118.56634°,24.76660°。

二、调查内容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本次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的历史及现状均无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污染源,原则上可不进行现场采样,采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法,并结合地块土壤现场快速检测,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调查结论

(1)晋江市第六实验幼儿园地块用地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和林地,未进行过任何工业生产活动;地块内没有涉及过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的情况;地块内未有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及固废填埋等情况;地块没有相关监测数据表明地块受污染;未发现有工业污染的痕迹及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该地块及周边区域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2)2022年12月22日,我司进行现场土壤快速检测,结果显示,镍、汞、铅、铜、镉、锑、砷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良好。铬含量未超过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84403/T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通过现场踏勘、现场快速测定的调查结果,判断本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基本良好,尚未受到污染。根据上述调查结果判断,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因此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地块可作为服务设施用地开发利用。

四、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晋江市人民政府罗山街道

联系电话:15905076777

五、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泉州市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7608107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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