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01.0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修复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和《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2020〕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农用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在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了解地块及周边土壤和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问题,以避免给后期土地利用带来不利环境影响。为此,南安市源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泉州普洛赛斯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水头镇山前荷楼片区地块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项目地块东侧为星荷景园社区,南侧为荷泉路,西侧为世纪大道,北侧隔道路为世纪新城社区,总占地面积为 76215m2,中心经纬度118.41418°,24.70414°。
二、调查内容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本次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的历史及现状均无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污染源,原则上可不进行现场采样,采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法,并结合地块土壤现场快速检测,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调查结论
本次土壤现状调查通过对地块及地块周边历史用途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初步判断本地块内不具有潜在污染风险,地块周边环境对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此外,通过表层土壤快筛检测进一步排除地块存在潜在污染可能性的区域。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 10 个土壤快筛点位,采集 10 个表层土壤样品进行现场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样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及部分气态无机物浓度较低,土壤重金属快筛检测因子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风险污染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和《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可接受,满足第一类用地需求,不需要开展第二阶段调查,可用于后续开发建设。
四、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南安市源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696969917
五、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泉州普洛赛斯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659528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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