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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头镇海联片区北侧A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3-01-17 15:32:23 发布者:QZMJHB 访问量:441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01.0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修复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和《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2020〕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农用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在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了解地块及周边土壤和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问题,以避免给后期土地利用带来不利环境影响。为此,南安源宏置业有限公司委托泉州普洛赛斯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水头镇海联片区北侧A地块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项目地块东侧为沿海大通道,南侧、西侧及北侧均为石材堆场,总占地面积为 50718m2,中心经纬度118.435122°,24.695469°。

二、调查内容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本次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的历史及现状均无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污染源,原则上可不进行现场采样,采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法,并结合地块土壤现场快速检测,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调查结论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 8 个土壤快筛点位,采集 8 个表层土壤样品进行现场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及部分气态无机物浓度较低,土壤重金属快筛检测因子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风险污染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和《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项目地块原为滩涂,后作为石粉、石材边角料的填埋场地,进行土地平整造地,实际上涉及一般工业固废的堆放、倾倒与填埋,也未能明确或佐证是否有石材以外的其他固体废物堆放、填埋;调查报告内容和深度不足以支撑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此外,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4.2.2.1要求以及《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的通知中其他审核要点要求:对于历史上曾涉及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或由于资料缺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排除地块内外存在污染源时,应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四、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南安源宏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696969917

五、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泉州普洛赛斯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659528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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