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鼎峰合成革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12月14日公布了闽环保科财〔2022〕32号文件《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2年第二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福建鼎峰合成革有限公司由于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二甲基甲酰胺、涂料、PU树脂、碳酸钙、纤维素等)被列入名单之中。
福建鼎峰合成革有限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公示我司的基本情况(即: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及审核前(2022年度)的生产情况(即: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等)。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公示信息内容如下表:
企业2022年生产废水委托经预处理后排入福鼎市龙安污水处理厂处理,2022年废气有组织排放,厂界废气无组织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各污染物的排放总量都未超过(证字号:91350982793760965H001V)《国家污染物许可证》的排放限值。
企业名称:福建鼎峰合成革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鼎市龙安工业园金牛路3号
法人代表:陈锋
联系电话:0593-7292788
福建鼎峰合成革有限公司
20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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