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和改善环境,同时也为了提高公司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我公司自2023年2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及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于2022年12月14日发布的《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2年第二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相关企业名单的通知》(闽环保科财〔2022〕32号)的要求,将我公司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安德佳(福建)铝饰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征
联系人及电话:钱 1370698153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13996662414
建设地址: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融路
主要产品名称:汽车内饰件、精钢模具
二、排污信息
(一)废水:公司废水产生来源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工艺废水;生活污水主要为办公废水。公司建有1套工艺污水处理设施日最低污水处理量为50t/d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融元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污水排放口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总磷、氨氮、总氮参照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c级标准。
超标情况:无
废气:废气主要来源于印刷、烘烤产生的有机废气。
1#厂房的有机废气主要通过排气筒收集有组织排放。设置两个排气筒,1#排气筒排放1#UV烘烤线和1#IR烘烤线产生的废气,经过玻璃纤维空气过滤器吸附设施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2#排气筒排放印刷厂房排放的废气。过玻璃纤维空气过滤器吸附设施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3#排气筒排放的废气。过玻璃纤维空气过滤器吸附设施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
4#排气筒排放的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
排放符合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排放速率浓度标准的要求。
超标情况:无
(三)固体废物:(1)一般工业固废
技改扩建后公司每年生产一般性固废,其中切割铝板边角料、铝饰板冲塑不良品等全部都由第三方收购。危险固废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安德佳(福建)铝饰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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