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安皮业股份有限公司年增产155万张牛蓝湿皮精加工扩建项目(阶段性)环保设施竣工及调试日期公示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有关要求,现峰安皮业股份有限公司年增产155万张牛蓝湿皮精加工扩建项目(阶段性)配套环保设施已竣工,现就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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