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与《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泉州市新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 石狮市凤里街道五星小学扩建工程 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石狮市凤里街道五星小学扩建工程选址于石狮市延平路135号,位于石狮市风里街道宝岛路以北五星小学校内,北侧为石狮市凤里街道五星小学原有范围(操场、遵师楼、国梁综合楼),西临五星社区明珠巷,东侧为五星社区及东村社区之间的延平路,南侧隔宝岛路为宽仁社区。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629857°、北纬24.744204°。本次石狮市风里街道五星小学扩建工程的建筑物主要由1 栋1 层框架结构的地下水泵房、1栋地下1层框架结构的消防水池、1栋1层框架结构的门卫及配套用房(综合楼)组成,总用地面积为5584m2。
根据《石狮市城市总体规划(石狮全域一体空间统筹规划)(2015-2030)》可知,该调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另根据项目地块的不动产权证[闽(2022)石狮市不动产权证第0017553号],该地块用途为教育用地。故,该调查地块属于GB 36600中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结论
经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等工作对地块内可能的污染源进行分析认为:调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源,周边相邻地块主要为住宅区、学校、道路、商务办公区等,不存在重点污染工业企业,调查地块未曾涉及污泥堆肥活动,未使用污水灌溉,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根据现场快速筛查结果显示,调查地块内表层土壤的所有检测数据均未超出参照风险管控标准的筛选值,其中:砷、镉、铜、铅、汞、镍等6种检测项目快筛数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铬、锌快筛数值均低于参照的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DB 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VOCs检出最大值为0.6ppm,检测数值总体较小,且与对照点的VOCs检出值差异级不大。
综上分析,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无可能的污染源,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三、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石狮市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庄女士 联系电话:0595-88717823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泉州市新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小吴 联系电话:18759520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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