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区政通路以南、人和路以西A-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地块土壤达标到相关规划用地环境要求方可开发利用。为确认本地块土壤环境是否符合用地规划,福建省国营古农农场于2022年12月委托福建闽安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本地块土壤污染状...
文章评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