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42号)、《关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德化美伦云启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我司对目标地块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评价工作,报告已通过专家组复核,现将德化县许厝G2022-14号地块、G2022-15号地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地块名称:德化县许厝G2022-14号地块、G2022-15号地块
地块地址:泉州市德化县龙浔镇丁溪村许厝,中心坐标经度118.23188603°,纬度25.49399436°
规划用地面积:127370.69平方米
历史地类:居住用地、公共交通用地、商业服务用地
地块规划:G2020-14号地块一未来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G2020-14号地块二未来规划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城镇道路用地,G2020-14号地块三未来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园绿地;G2020-15号地块一和地块三未来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G2020-15号地块二未来规划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城镇道路用地
二、调查内容
本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内容包括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中的初步采样分析。通过开展对目标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评价工作,确认地块内土壤、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选择浦城县自然资源局确认的用地红线及用地规划许可范围作为调查范围,依据《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25.2-2014)、《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原环2017 年 第 72 号)及本项目场地污染识别结果等进行布点采样。本次调查共完成了61个土壤监测点调查工作,全流程监督工作步骤。
三、调查结果
通过对德化县许厝G2022-14号地块、G2022-15号地块地块污染识别和采样调查表明:
地块内表层土壤中砷、镉、铜、铅、汞、镍快筛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总铬、锌快筛结果均低于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表2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基本可以判定调查区域土壤未受到污染,地块土壤状况良好,不属于污染地块。项目调查区域现状和历史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授,本地块第一阶段土壞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使用。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德化美伦云启房地产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18359732509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德化县贵虹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360071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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