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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区月塘镇 东潘社区公共剧场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日期:2023-03-30 16:04:06 发布者:jzmhb 访问量:440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莆田市秀屿区月塘镇东潘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福建金中闽环保节能工程有限公司对莆田市秀屿区月塘镇东潘社区公共剧场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该地块调查情况公示如下: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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