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其他公示
翠城实验中学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3-05-05 09:54:57 发布者:永正生态科技 访问量:361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福建省宁化县教育局通过招投标委托福建省永正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对翠城实验中学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该地块调查情况公示如下:一、项目概况翠城实验中学地块位于福建省三明...
继续阅读此内容需要您支付 20 积分点击支付

本项目已过公示期,部分内容及附件已隐藏,想要查看请联系公示发布者延长公示期限或支付一定积分直接查看。

文章评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