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环境信息公示内容。
2 依据
(1)《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
(2)《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 2022年第二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闽环保科财〔2022〕32号。
(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转发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2年第二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泉环保法〔2022〕5号)
3 环境信息公开内容
3.1基础信息
福建省基业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南安市霞美镇滨江基地金西六路,项目总用地面积17328.0m2,现状建筑物总建筑面积6000.0m2,主要构筑物包括:机加工车间、焊接车间、酸洗磷化车间、静电粉末喷涂及固化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办公室、职工宿舍楼等。项目总投资约为1000万元,项目现状主要生产工艺包括机加工(剪板、冲、钻、打磨、打孔、折弯)、焊接、酸洗磷化、静电喷涂、固化、组装等;年产配电箱1万个、开关成套设备2000套、母线槽5000米、电缆桥架2万米。
公司现拥有职工55人,其中20人住厂,年工作300天,日工作8小时。
3.2 有毒有害辅助材料使用情况
原料名称 | 原辅材料消耗量t/a |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
冷轧板(薄) | 252.49 | 227.67 | 208.17 |
冷轧板(厚) | 700 | 680 | 645 |
开关配件 | 192 | 185 | 175 |
电线 | 260.8 | 251.5 | 238 |
母排(铜材) | 61.11 | 58.36 | 55.47 |
表调剂 | 0.12 | 0.11 | 0.1 |
磷化液 | 3.05 | 2.95 | 2.8 |
脱脂剂 | 0.33 | 0.3 | 0.28 |
盐酸 | 0.45 | 0.4 | 0.32 |
环氧树脂粉末 | 7.35 | 7.15 | 6.8 |
3.3 产排污情况
(1)大气污染物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焊接过程的烟气、酸洗处理产生的酸雾、喷塑过程产生的粉尘、燃料燃烧废气、固化废气等
(2)水污染物
目前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公司运营过程主要用水为职工生活用水和酸洗磷化车间用水,其中酸洗磷化车间用水过程产生清洗废水,该部分废水经收集后通过厂区内已建设的“二级混凝沉淀+生物接触氧化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产不外排放;因此公司主要排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南安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3)声环境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公司生产过程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机加工过程产生的冷轧钢板边角料、电线边角料、酸洗磷化过程产生的沉渣、废气净化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污水站污泥和员工的生活垃圾等。工业固体废物应分类回收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按国家有关规定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转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置。
危险废物在厂区内的收集、临时贮存参照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
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区内临时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3.4风险防控措施
企业已建设完成相关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备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福建省基业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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