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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第八实验小学(一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3-07-27 11:48:01 发布者:环评公示使用 访问量:242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与《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泉州市新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石狮市第八实验小学(一期)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石狮市第八实验小学(一期)地块选址于石狮市蚶江大道南侧,西北、西南侧现状为莲埭村,东南侧现状为耕地,东北侧现状为蚶江大道。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687623°、北纬24.781073°,地块现状为正在建设石狮市第八实验小学。总建筑面积为32331.01m2,容积率为0.7,建筑密度为18.4%,绿化率为30.0%,地块平面设计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根据《石狮市第八实验小学(一期)设计方案认可意见》(狮自然资认[2020]13号),该地块用途为科教用地,且根据《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划拨提供石狮市第八实验小学建设用地的批复》(狮政用地[2021]86号),该地块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小学)

二、调查结论

本项目原为耕地、道路,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一期工程目前已基本完成建设,调查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周边相邻地块主要为村庄、道路、耕地等,不存在重点污染工业企业,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可以接受,本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石狮市第八实验小学(一期)开发利用。

三、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石狮市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庄女士   联系电话:18859781000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泉州市新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小蔡    联系电话:1396048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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