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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医院扩征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环境信息公开
日期:2023-08-29 17:42:57 发布者:环境保护者 访问量:290 收藏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本单位委托泉州市景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泉港区医院扩征地块用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地块概况

泉港区医院扩征地块位于泉港区峰尾镇郭厝村,地块中心坐标为118.9308°E、25.1254N,地块编号为 2022-19 地块。2023 年 1 月 16日,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下发《关于下达泉州市泉港区土地储备开发整理中心 2022-19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泉港自然【2023】11号),地块位于泉港区峰尾镇、人武部东北侧,规划 18m宽岩峰路西南侧,规划 18m宽富民路东南侧,用地性质为医院用地,建设用地总面积为 30295m2。

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要结论

根据现场踏勘,本地块利用现状已完成土地平整,未发现土壤异常颜色,未闻到异常或刺激性气味,未发现遗漏化学品物料、罐、槽、工业固废、废液等,土壤未发现污染痕迹,未发现地表水污染的迹象。本地块不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点,相邻地块未建设重污染工业企业,也不存在土壤污染风险污染源。

通过XRF和PID对现场区域的土壤进行快速筛查,筛查结果分析,VOCs未检出,土壤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锑、钴、钒)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土壤总铬、锌低于及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DB4403/T67-2020)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基本可以判定调查区域土壤未受到污染。

本项目调查区域现状和历史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授,本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使用,可以用于泉港区医院规划用地的建设。

三、业主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泉州市泉港区医院

通讯地址:泉港区祥云南路2098号

联系电话:13859717889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泉州市景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万安街道三盛中央公园A地块13号楼1406

   联系电话:13559622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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