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溪南镇东湖村农民公寓居住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建设单位漳平市溪南镇东湖村民委员会于2023年9月18日在村会议室召开了漳平市溪南镇东湖村农民公寓居住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并成立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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