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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江区阳江新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日期:2023-09-20 20:46:33 发布者:disfake 访问量:165 收藏

1、场地基本情况

洛江区阳江新城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双阳街道,中心坐标为东经118°39′5.40″,北纬24°59′5.68″;占地面积206340㎡(折309.51亩)。

自2002年至今,该地块主要作为农田、未利用地,调查地块范围内历史上不曾涉及任何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场、污水灌溉及固废堆场等。

2020年7月31日,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2020〕94号):“(一)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即农用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在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该文件,需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土地规划

该调查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设施用地。

3、初步调查(第一阶段)结论

根据现场踏勘、现场快筛、人员访谈及资料收集分析等结果:确认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源。调查地块为农用地,历史无生产企业;周边周边相邻地块生产企业对调查地块影响极小;综上分析可得,调查地块不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二类住宅用地、商业设施用地建设要求,本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将意见发至邮箱1354307377@qq.com

 

 

                                   洛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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