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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第九中学城东校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日期:2023-09-06 18:16:18 发布者:QZHA 访问量:266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和《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2020〕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泉州市第九中学委托我司开展本项目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泉州市第九中学城东校区位于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东星社区,用地面积39731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625591°,北纬: 24.907924°。东至中骏云禧住宅区和宸东壹号住宅区,南至东星实验小学,西至林地,北至空地,地块土地利用现状:林地、果园、居住用地、农村道路,规划为中小学用地。

二、调查内容

根据《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和《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2020〕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用途由林地、果园、居住用地、农村道路变更为中小学用地,应进行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调查结果

调查地块内表层土壤的所有检测数据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限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深圳市地方标准)第一类用地筛选限值。基本可以判定调查区域土壤未受到污染,地块土壤状况良好,不属于污染地块。

综上所述,本项目调查区域现状和历史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环境状况可接授,本地块第一阶段土壞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二阶段土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使用。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泉州市第九中学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7606010115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安谱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1835075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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