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云沙溪一级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37号)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翔云沙溪一级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翔云镇沙溪一级电站位于英溪上游的沙溪村,为沙溪流域水电开发的第一级电站。电站主要水工建筑物有拦河坝、引水系统、发电厂房等,在沙溪村尾设一简易浆砌石拦河坝,滚水坝坝长约为12m,坝顶高程为740.00m,拦河坝位置集雨面积5.20km2。采用渠道引水至电站进水口闸门,引水渠道位于右岸,渠道长度为1.1km,渠道断面尺寸为1.5×1.2m(宽×高),电站进水口工作闸门尺寸为0.8×0.8(宽×高)。渠道末端接压力前池,前池面积约为150m3。发电厂房为条石结构,尺寸6.5×6.5m(长×宽)。采用压力钢管将水流送至水轮发电机,压力钢管直径为30cm,水头96m。电站于1979 年投入使用,现装机容量为125kw,年平均发电量约为50万kw·h。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安市翔云镇沙溪一级电站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翔云镇沙溪村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5396657019
邮箱:13261696847@163.com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或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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