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峰华溪三级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37号)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乐峰华溪三级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乐峰华溪三级水电站位于福建省泉州南安市乐峰镇飞云村,所在河流为晋江流域东溪的芦溪支流笋塔水库上游。电站始建于1984年,1985年5月投产运行,安装有4台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960kw(2*320+2*160)。电站设计两条引水渠道,其中高渠引自飞云村小蔗头水库,利用集雨面积17.9 Km2,安装二台机组,型号为XJ02—W—50/1×11水轮机和SFW320-8/850发电机;低渠引自飞云村双溪口水库,利用集雨面积18.5Km2。安装二台机组,型号为HL110—WJ—42水轮机和SFW160-6/590发电机。发电站于2013年进行增效扩容设计改造,装机容量为1300kw(2*400+1*500),由原来的960kW增加到1300k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422万kwh。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安市乐峰华溪三级水电站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乐峰镇飞云村
联系人:潘总
联系电话:18960227218
邮箱:13261696847@163.com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或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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