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37号)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东田龙潭二级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东田龙潭二级水电站地处南安市东田镇桃源村清溪,所在水系为晋江西溪支流东田溪,电站为引水式发电站。电站装有两套机组,两套机组分别从两个挡水坝取水,经高、低两条渠道及两独立压力钢管引水至同一厂房发电。高渠机组为明渠引水式径流开发方式,挡水坝高2.8m,挡水坝坝顶高程为418.5m,正常蓄水位为418.0mm;引水明渠长1645m,明渠出水口底高程为416.0m;压力钢管长577米、直径0.4m,设计引水流量为0.25m3/s,设计水头223m,装机容量为400kw。低渠机组为明渠引水式径流开发方式,挡水坝高2.5m,挡水坝坝顶高程为285.3m,正常蓄水位为284.8m;引水明渠长1383m,明渠出水口底高程为283.12m;压力钢管长246m、直径0.35m,设计引水流量为0.15m3/s,设计水头97.8m,装机容量为100kw。龙潭二级水电站始建于1984年,1986年5月竣工并投入运行。该发电站于2012年进行增效扩容设计改造,装机容量为1×200kW+1×500kW,由原来的500kW增加到700kW。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安市东田二级电站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东田镇桃源村清溪
联系人:叶总
联系电话:18059222443
邮箱:13261696847@163.com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或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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