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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第六实验小学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日期:2023-10-08 16:26:17 发布者:环评公示使用 访问量:431 收藏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与《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惠安县教育局委托泉州市新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惠安县第六实验小学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惠安县第六实验室小学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或“该地块”),该地块位 于惠安县螺城镇东关社区、霞园社区,占地面 16182 平方米,该地块大致中心地理坐 标为东经 118.797472°、北纬 25.029291°。该地块目前为空地,待开发建设。该地 块四至范围:东北侧现状为山地景观用地并留存一座楚人圣母宫,北侧为在建幼儿园, 东临规划东霞路、安置房,西南侧现状为在建安置房。根据设计方案可知,该地块拟 定建设 3 栋教学楼(1#、2#、3#),1 栋实验楼(4#),总建筑面积 31308.38 ㎡,并 设置地下室及半地下室(建筑面积 13298.27 ㎡)及相关配套设施,容积率为 1.10, 绿地率为 30%,地块平面设计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项目建成后,小学招生规模为 36 个班。

根据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 350521202200056 号],地块原为建设用 地(居住用地)和农用地(耕地和其他农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另根据《惠安县 惠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文号:惠政文[2021]77 号,日期:2021-08-25) 可知,该调查地块规划为中小学用地;故,该调查地块属于 GB 36600 中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结果

根据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及现场快筛等结果:确认调查地块内当 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源,地块周边没有存在重点污染工业企 业,也没有一般工业污染源对本调查地块的污染物迁移途径,可认定地块周边也没有存在潜在的污染源;调查地块未曾涉及污泥堆肥活动,未使用污水灌溉,历史上不涉 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根据现场快速筛查结果显示,地块土壤样品中有机物总量快速检测与对照点差异 性不大,重金属砷、铜、铅、镍均能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限值,铬、锌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 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值》(DB 4403/T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中隔、汞均未 检出,上述评价结果为全部达标。另有地块内的 VOCs 快筛检出限最大值为 47.5ppb, 检测数值总体较小。 

经对调查地块现场快筛结果,调查地块内表层土壤的所有检测数据均未超出《土 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建设 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风 险评估筛选值。

综上分析,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无可能的污染源,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 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三、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惠安县教育局

联 系 人:陈加龙  联系电话:/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泉州市新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小林    联系电话:18405095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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