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龙涓长塔三潭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37号)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安溪县龙涓长塔三潭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安溪县龙涓长塔三潭水电站位于安溪县龙涓乡长塔村境内,厂房位于龙津溪流域上,电站于2012年1月开始兴建,2013年1月投产发电,装机容量200kW(1×200kW),设计水头36m,设计流量0.8m³/s,年利用小时数3650h,设计年均发电量73万kW·h,近5年年均发电量77.4万kW·h。电站为引水式开发,除发电外无其他综合利用功能,为股份制电站,从业人员12人,当前电站状态为暂停运行。
电站拦河坝位于九龙江支流举溪小支流上,坝址以上集水面积13km²,为浆砌石坝,最大坝高4m,无调节库容,厂坝间河道长度约1.5km。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溪县龙涓长塔三潭水电站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龙涓乡长塔村顶社三潭水电站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3599238723
邮箱:13261696847@163.com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或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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