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宏福皮革有限公司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1月2日公布了闽环保科财〔2023〕27号文件《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3年第二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福建宏福皮革有限公司由于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二甲基甲酰胺、丁酮等)被列入名单之中。
福建宏福皮革有限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公示我司的基本情况(即: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及审核前(2023年度)的生产情况(即: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等)。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公示信息内容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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