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的通知》(闽环保土(2021)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
受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委托,福建青元环保有限公司开展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西芹派出所业务用房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于2023年11月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调查地块位于南平市延平区西芹镇板应一路418号原福建南平市西芹造纸厂宿舍生活区,中心坐标约为北纬26.569856°,东经118.102047°。占地面积2375m2,东面为闲置杂用地,南面隔着农用地为铁路线路;西面为原西芹造纸厂旧址,北面隔闲置杂用地为店铺和板应一路。用地性质为机关团体用地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地块场地环境调查评价工作,确认场地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选择调查地块及周边作为调查范围,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根据现场调查、人员访谈、历史卫星图斑和现场快筛等,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等标准,分析现场踏勘、访谈、快筛的结果并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认为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该地块符合建设用地标准,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以结束。
四、调查单位
单位:福建青元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女士18359105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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