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意光学有限公司环境基础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下发《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38号)文件第十一条以及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关于公布2023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与第二批调整企业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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