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和改善环境,同时也为了提高公司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我公司自2023年12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及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于2023年11月发布的《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3年第二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相关企业名单的通知》(闽环保科财[2023]27号),现将我公司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福建博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小杭
联系人及电话:蓝泽军 1810591450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1MA2YCKKB92
主要产品名称:碳酸亚乙烯酯、氟代碳酸乙烯酯、氯代碳酸乙烯酯、超容电解液、电容电解液、功能电解液1,7-DDA、功能电解液UB-20、导电材料EDOT、对甲苯磺酸铁等
二、排污信息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除生产线生产废水外,还有废气喷淋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采用“水解酸化+两级A/O+絮凝沉淀”处理,废水中的COD、BOD5、SS、氨氮、总磷处理达到江阴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氟化物、硫化物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的间接排放标准。
超标情况:无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的有机废气,含氯有机废气、酸性废气,通氨尾气等。
①有机废气
本项目有机废气采用RTO焚烧及二级碱喷淋进行处理,达标后经一根30m搞排气筒排放。
②含氯有机废气
本项目的含氯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30m高排气筒排放。
③酸性废气
本项目生产氯代碳酸乙烯酯时会产生酸性尾气,主要含氯化氢、氯气,采用“三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一根30m高排气筒排放。
④通氨尾气
本项目生产1,7-DDA、UB-20时会产生微量氨气尾气,采用一级水喷淋+一级酸喷淋处理后通过一根30m高排气筒排放。
⑤喷雾塔废气
本项目喷雾塔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
⑥危废暂存间废气
本项目的危废暂存间设置废气收集系统,收集的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⑦污水处理站废气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水喷淋+次氯酸钠溶液喷淋+碱洗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超标情况:无
(三)噪声
本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置于封闭车间内,并通过设备的优化选型和采取有效的隔声、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控制噪声传播。
超标情况:无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产过程蒸馏、精馏产生的废液、釜残、碳酸亚乙烯酯反应产生的高聚物,危废暂存间废气处理废活性炭,机修废油等危险废物,产品精制使用的废分子筛、废树脂,委托莆田华盛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深投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市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为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送往垃圾焚烧厂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全清运。
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福建博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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