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1月2日公布了闽环保科财〔2023〕27号文件《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3年第二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福建星泰合成革有限公司由于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二甲基甲酰胺、乙酸甲酯等)被列入名单之中。
同时公司在2022年11月28日因2022年8月3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被处罚(闽宁环罚〔2022〕182号)(1.15桶装有废树脂和沾染物的铁桶与桶装原材料、生产原料(色粉)包装袋一同堆放在厂区中部铁质结构仓库,经现场过磅称重,15桶装有废树脂和沾染物的铁桶总重量为1490公斤;2.堆放在厂区中部铁质结构仓库内装有废树脂和沾染物的铁桶上未粘贴危废标识;3.使用原料空桶作为生活垃圾和边角料收集使用;4.4号湿法生产线、湿法配料房、三版工序4号线正在生产,部分应封闭门窗未关闭,导致含有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直接排放。)目前公司已针对以上问题完成整改。
福建星泰合成革有限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公示我司的基本情况(即: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及审核前(2023年度)的生产情况(即: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等)。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公示信息内容如下表:
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均都未超过(证字号:91350982784519336Q001V)《国家污染物许可证》的排放限值。
企业名称:福建星泰合成革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太姥山镇文渡项目区文渡路6号
法人代表:邱本钗
联系电话:13959429877
福建星泰合成革有限公司
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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