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37号)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安溪县蓬莱镇磜内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安溪县蓬莱镇磜内水电站地处安溪县蓬莱镇磜内村境内,厂房位于晋江西溪流域龙潭溪支流磜内溪上,电站于2008年2月开始兴建,2009年10月投产发电,装机容量160kW(2×80kW),设计水头190m,设计流量0.15m³/s,年均发电量约70万kWh。电站为引水式开发,除发电外无其他综合利用功能,无调节库容。电站从业人员3人,当前电站状态为正常运行。
磜内水电站枢纽工程主要由拦河坝、进水口、引水渠道、压力前池、引水管道、发电机房、升压开关站组成。拦河坝采用砼砌块石重力坝,坝址以上集水面积2.41km²;电站取水口布置在拦河坝左岸非溢流坝段,为坝式无压进水口,进水口设有一道拦污栅及一扇工作闸门,闸门型式为平面钢板闸门;压力前池布置在渠道末端,浆砌石结构;压力管道沿山坡布置,管长710m;发电厂房布置在蓬莱镇磜内村,位于函婆墘400m处河道右岸处,厂房钢筋砼结构,安装2台水轮发电机组及其它附属设备,发电厂房发电尾水直接泄入河道。升压开关站位于厂房下游左侧,面积9为m2,安装一台S9-200/10变压器,将电压0.4KV升至10KV后经长2km(10kv)线路送磜内村与县电网联网。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溪县蓬莱镇磜内水电站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蓬莱镇磜内村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3960346859
邮箱:13261696847@163.com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或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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