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气象防灾减灾中心业务用房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福建省大田县气象局于2023年4月委托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大田县气象防灾减灾中心业务用房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调查地块地块不需要进行下一步的详细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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